11月30日晚,在成都水碾河举行的一场格斗比赛上,还在读大二的小新在遭到对手的首次攻击后倒地,当场就陷入了昏迷被紧急送往了医院,这个22岁的年轻生命再也没能醒来。
新闻回顾:
大二学生参加格斗赛
重伤入院昏迷不醒
这是11月30日晚,在成都水碾河举行的一场格斗比赛的现场画面,视频中,一男子在遭到对手的首次攻击后,随即缓慢蹲下倒地,比赛终止。而视频中倒下的男子,正是只有22岁还在读大二的小新。
12月1日凌晨被转送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后,医生就给他开具了病危通知单。诊断书上写有心脏骤停、胸腹部外伤、消化道大出血、失血性休克等,并且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根据网络上的筹款信息,对于格斗,小新还是一名初学者,这也是他第一次参加格斗比赛。
通过主办方的公开资料记者了解到,格斗比赛上,小新的对手为王某,比赛时保持着11胜0负的成绩,还获得过世界泰拳MFC金腰带、泰国曼谷泰皇杯泰拳联赛57公斤冠军。
也就是说,这是一场实力完全不对等的格斗比赛。当时,这则消息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在网友们的帮助下,还为小新的治疗筹集了数万元的善款。
搏击初学者格斗比赛受伤
昏迷多日今晨不幸离世
可是在今天早上,噩耗传来,小新在昏迷了21天后永远的离开了。
小新哥哥 崔先生:
医生前两天就给我说了
小新病情不是很稳定
我们一直就守在过道上
真的很痛心
今天早上
医生给我们打电话过来
父母真的是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重症监护室外,记者见到了小新的哥哥崔先生,今天早上9点46分,小新的情况突然恶化,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仍然没能挽回这个年轻的生命,小新的哥哥告诉记者,弟弟的离世对于父母的打击特别大,两位老人目前的情绪很不稳定,现在是由亲属在代为办理小新的身后事。崔先生表示,弟弟离世后,他已经把消息告知警方。
小新哥哥 崔先生:
警方来过了
跟法医联系过了
等会就过来
警方说的需要尸检
在医院里,记者见到了小新当时参加比赛的时候,场馆方的负责人,他们表示,在接到警方的通知后就赶了过来。
格斗比赛场馆方负责人
李先生:
现在来医院安抚安慰
慰问金也给了
出了这个问题
我们肯定表示遗憾
我们现在的态度就是
坚决把主办方找到
配合主办方把这个事情妥善处理
我们该承担什么责任的
我们一定不推脱
该负责人表示,当时在他们场馆进行的格斗比赛,有主办方和承办方,不过,目前他们也联系不上对方。
格斗比赛场馆方负责人
李先生:
主办方和承办方在我们那
租了个场地
当时跟我们签合同是进行表演
以表演的形式来组织
结果他们就整成了实打
我们也是受害者
现在我们场地一直停着
一直没开放 不敢开放
我觉得他们主办方这个时候
应该出面了吧
……
崔先生表示,目前对他来说,最要紧的是处理好弟弟的后事,照顾好家里的老人,他相信法律和警方的调查会给此事件一个公正的结果。
那么在这场致命的格斗比赛中,为何初学格斗的小新第一次上赛场,安排的对手会是金腰带获得者?在这个事件当中,又该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廖华:
第一方面
肯定是主办方难辞其咎
为了追求比赛的效果吸引眼球
将高级别的选手与低级别的选手
甚至菜鸟级别的选手
进行配对对打
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主办方要为死者承担主要的责任
第二个方面
将这位选手送去参加比赛的
教练或者培训机构
也是有责任的
当然这要以公安机关的调查为准
第三个方面
选手自己作为成年人
也是应当知道
这种比赛有可能发生受伤
甚至不排除死亡的结果
因此被害人自己也是有过错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作为主办方以及送选机构的
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
应当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之后也可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若干问题的解释
如果说被害人
对于死亡的结果发生
也是有一定责任的话
可以适当的减轻
主办方或送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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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付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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